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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建設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2016-10-05 15:53:45
2016年9月7日,省政府正式印發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實施意見》的出臺背景
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新型城鎮化工作高度重視,2013年召開了中央新型城鎮化工作會議;2014年啟動了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我省和江蘇省被列為試點省;2015年召開了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今年國務院又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省委省政府對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也是十分重視,成立了高規格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或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今年3月,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8號)精神,時任李錦斌省長和陳樹隆常務副省長先后做出批示,要求研究制定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政策措施、出臺實施意見。根據省領導指示,我委立即組織起草貫徹實施意見,先后赴蕪湖、宿州、金寨、泗縣、無為等地開展調研,了解城鎮化現狀和問題,聽取各地意見。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我委草擬了《實施意見》,并征求了各市政府和28個省直單位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實施意見》(送審稿)。8月24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意見》。
二、《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包括5個部分共20條。第1部分是總體要求,后4部分是具體任務,其中:第2部分是針對農民進不起城、不愿舍棄農村利益問題以及城市就業機會不多、公共服務不夠完善等問題提出相應任務,第3部分是針對中心城市實力不強、縣級市數量少、城市基礎設施不夠完善等問題提出具體任務,第4部分圍繞要素保障提出具體任務,第5部分從工作層面提出具體任務。
(一)關于總體要求。
《實施意見》提出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提高質量為關鍵,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推動“五有并軌”和“三權落實”,進一步增強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意愿和能力,進一步提升城鎮綜合吸引力和承載力,進一步完善新型城鎮化保障機制,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力爭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取得預期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5%。
(二)關于主要任務。
一是增強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意愿和能力。包括八個方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積極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就業創業機會、建立滿足新市民需求的住房制度、加大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教育保障力度、提升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水平、健全農業轉移人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探索農村“三權”自愿有償退出機制。重點是確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戶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應落盡落,建立健全居住證與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銜接機制。以產業促就業,以服務和培訓促就業,以創業促就業。通過建立購租并舉的城鎮住房制度,解決農業轉移人口住房問題。鼓勵依托增減掛鉤、土地整治等項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研究建立常規化的宅基地尤其是單宗零散宅基地退出機制。以市縣為重點建立符合實際需求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
二是增強城鎮綜合吸引力和承載力。包括五個方面:提升中心城市吸納人口能力、培育發展一批新生中小城市、完善城鎮基礎設施、推動新型城市建設、輻射帶動美麗鄉村建設。重點是打造特大城市和Ⅰ型、Ⅱ型大城市。爭取若干個具備條件的縣改為市或區。增強中心集鎮的人口集聚功能,積極培育特大鎮和80個左右特色小鎮。實施棚戶區改造行動計劃和城鎮舊房改造工程,加快公共交通樞紐、公交首末站等交通設施建設,合理確定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布局,加快建設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綿城市。
三是強化新型城鎮化保障機制。包括三個方面:促進土地要素優化配置、拓展城鎮化融資渠道、落實“兩掛鉤一傾斜”政策。重點是合理安排新型城鎮化用地需求,建立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機制。拓寬城鎮化項目直接融資渠道,建立健全PPP、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實施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政策,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適當擴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規模,推動省級預算內投資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的地區傾斜。
四是健全新型城鎮化工作推進機制。包括四個方面: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鼓勵改革創新、強化督促檢查。重點是強調了市、縣政府的主體責任。鼓勵各地開展專項試點,推動相關改革舉措在試點地區先行先試。
三、《實施意見》的主要創新
與國務院文件和我省以往政策相比,《實施意見》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創新:
一是在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方面有新突破。首次提出“確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戶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應落盡落”和“支持各市出臺政策促進居住證持有人在當地落戶”等表述。
二是在促進農業轉移人口“五有并軌”方面有新舉措。在解決勞有所得問題上,分別從產業、服務和培訓、創業三個層面提出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充分就業的措施。在解決住有所居問題上,提出了“鼓勵市縣政府出臺差異化的購房補貼政策,對進城購房落戶的農民給予更多的補貼”、“積極發展住房金融公司”、“支持將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等創新性舉措。在解決學有所教問題上,提出了“幫助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融入城市”、“鼓勵集團化辦學”等新做法。在解決老有所養問題上,提出了“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在解決病有所醫問題上,提出了“重點做好流動人口社區衛生服務”。
三是在推進農村“三權”落實方面有新方法。提出了“鼓勵依托增減掛鉤、土地整治等項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推廣金寨縣對退出宅基地農民給予獎勵的做法,研究建立常規化的宅基地尤其是單宗零散宅基地退出機制”以及“積極探索切實可行的農村產權交易模式,以市縣為重點,建立符合實際需求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發揮產權交易平臺的信息傳遞、價格發現和交易中介功能”,這些內容都是對我省部分地區成功做法的總結、提煉和完善。
四是在提升城鎮容納農業轉移人口能力方面有新思路。提出了“充分發揮中心城市在吸納、集聚農業轉移人口上的作用”和“緊緊抓住國家推進長三角城市群建設的重大機遇,推動合肥都市圈擴容,實現與省外大型城市都市圈的協調聯動發展,進一步增強合肥都市圈內城市的人口吸納能力”等思路。
四、《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新型城鎮化推進工作機制,確保工作部署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加強督促調度,強化問題導向,建立臺賬制度,對重點任務實行“銷號式”管理。二是加強宣傳解讀。在省政府網站、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等網站開展政策解讀,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通報。廣泛宣傳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舉措、新成效、新經驗,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三是是加強督促檢查。跟蹤監測和監督檢查各地新型城鎮化建設進展情況,總結評估相關配套政策實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