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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國際規則才能無往不利
發布日期:2016-11-02 13:43:03
“在參與國際貿易和應對貿易爭端時,只有了解國際規則,利用好規則,才能無往而不利。”剛剛結束任期的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首位中國籍大法官張月姣近日在接受專訪時強調。
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有著世界貿易“最高法院”之稱,世貿組織成員之間發生貿易爭端并提請世貿組織立案解決時,上訴機構報告作為“終審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而作為上訴機構參與審理案件的7位大法官中唯一的中國人,張月姣自2008年6月正式就任以來參與了大量貿易爭端案件的審理工作,她曾經擔任20起案件的庭審法官和10起案件的首席法官,并就40多起案件提出自己的意見。
“近些年來,中國在應訴和積極參與解決貿易爭端方面做得很不錯,也有自己的律師隊伍,制定政策的主管部門也會根據裁決結果相應調整政策;另外,中國不僅作為被告而且作為原告出現在貿易爭端法庭上,這也是一個可喜的現象。”張月姣說。但她強調,無論是對走向國際市場的企業、本國貿易政策的制定者還是直接參與解決貿易爭端的律師來說,了解國際規則,讓規則為我所用,才能在國際爭端面前化被動為主動。
針對中國企業近年來屢屢成為反傾銷調查對象的現狀,張月姣說,不排除進口國存在貿易保護主義行為,但也存在部分中國企業出口時對市場缺乏了解,以為價格越低越容易進入對方市場,從而盲目采用“削價競爭”策略的現象。“中國企業在出口時要知己知彼,要了解目標市場,了解國際貿易規則以及進口國的法律,在法律框架下行事;另外,公司管理過程中注意理清自己的會計賬目,在接受反傾銷調查時有理有據,讓進口國的反傾銷措施站不住腳,才能在國際貿易爭端中贏得主動權。”張月姣提醒道。
同時,張月姣認為,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作為一種違約救濟手段,是為了鼓勵成員更好地遵守規則,并解決政府政策和世貿組織規則一致性的問題,這對于以建立規則為基礎的國際貿易體制很有必要。所以,相較于出口企業,“作為制定政策的人,了解清楚世貿組織的規則,避免政策與規則碰車,更為重要。”接受采訪時,已逾古稀之年的張月姣剛參加完任內的最后一次上訴機構庭審,這也意味著她為自己8年的世貿組織大法官工作畫上一個完滿的句號。無論是在世貿組織擔任大法官還是在亞洲開發銀行擔任歐洲局局長,無論是作為中國知識產權談判代表還是作為中國恢復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法律顧問,張月姣在法律和國際貿易等多領域的專業素養都獲得了普遍認可和贊譽。
張月姣表示,希望未來中國的律師和專家能在多邊貿易場合有更多參與和表達的機會。在談到如何培養相關法律人才時,她說:“中國的法律院校很多,模擬法庭也在建,如何在提高法律、國際關系、國際政治經濟等多領域知識的同時,培養他們的語言能力、抗辯能力、分析能力等綜合素質,是讓他們站上國際舞臺之前要做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