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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價改革將于2017年全面推開
發布日期:2016-08-18 09:23:56
在近日舉行的發改委通氣會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電價處負責人透露,包括北京在內的13個地區的電網成本監審工作將在8月底結束,年底之前這些地區的輸配電價將正式公布。
2016年3月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將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陜西、江西、湖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等12個地區電網和經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審核批復的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省份的電網,以及華北區域電網納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
“今年年底將是輸配電價改革過程中重要的一個時間節點,加上此前已經完成的5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屆時全國一半以上的省級地區將完成輸配電價改革。”廈門大學能源經濟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林伯強分析。
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是電價,輸配電價則是電價形成機制的重點內容。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首要任務就是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獨立、明晰的電網輸配電價和準許總收入。
國家發改委先后確定深圳、蒙西、寧夏、湖北、云南、貴州、安徽進行先行試點,目前該七個地區的首個周期(2016年~2018年)輸配電價均已核準,改革全面落地。
2016年3月,國家發改委公布了寧夏、湖北、云南、貴州、安徽5個地區的輸配電價。
根據國家發改委今年3月發布的《關于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未納入2016年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省份,也要抓緊開展輸配電成本調查,做好輸配電價測算準備工作,2017年全面推開輸配電價改革。